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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6 11:26来源: 省扶贫办浏览量:

制定背景。新冠肺炎疫情给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和稳定就业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有效化解潜在风险和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光伏扶贫收益稳定、可持续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能源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

起草过程。省扶贫办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研究起草了文稿,征求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审批印发。

三、主要内容。主要涉及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划拨光伏扶贫收益到村,由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结构统一开展发电收入结转,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受益对象精准,拨付程序合规。二是完善收益分配明确使用方向,明确了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政策要求。三是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结合疫情防控、巡查值守、宣传疏导等工作安排贫困人口就业,继续发挥保洁、保绿、护林、护路等公益岗位作用,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脱贫。四是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程序要求按程序制定收益分配计划,做好公示公告。五是强化收益分配使用监管要求扎实开展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内收益分配信息录入,实现收益分配规范、对象精准、过程可追溯。六是加强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充分发挥运维企业(人员)作用,及时解决电站故障、低效运行等问题,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效能稳步提升。

四、创新举措。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五、下一步工作。大力开发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尽快印发《安徽省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设置、严格程序选聘、科学规范管理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大力推广农光互补、养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综合利用模式,进一步提高光伏扶贫附加产值,促进光伏扶贫效益发挥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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