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抓六促”规范扶贫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01 13:01来源: 省扶贫办浏览量:

2019年以来,我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扶贫资产管理责任。目前,全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扶贫资产应纳尽纳,确权登记基本完成。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清查纳入管理的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产数额1225.16亿元,其中到户类资产364.4亿元、公益性资产651.09亿元、经营性资产209.67亿元。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高度认可,六安市在全国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视频培训会上做经验交流,望江县2次受邀在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培训班上就扶贫资产管理授课,经验做法在国务院扶贫办《扶贫信息》刊登。

一、扶贫资产管理主要做法

(一) 抓制度创新,促规范管理。2019年我省率先在六安市、望江县开展扶贫资产管理试点工作。2020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扶贫资产管理的原则、内容、流程及要求,为全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二)抓统筹协调,促责任落实。为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我省明确省市县责任分工,坚持加强统筹协调。省级扶贫、财政、农业农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调度。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主体责任,扶贫、财政、农业农村及其他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分别负责,乡村负责抓具体工作落实,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三)抓确权登记,促产权明晰。一是做好资产分类。明确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都纳入管理,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二是明确资产产权。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非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三是建立管理台帐。县乡村分别建立扶贫项目库、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产管理和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四本台账;四是探索信息化建设。依托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开设扶贫资产管理版本,做好资产登记信息化管理。

(四)抓收益分配,促效益发挥。扶贫资产收益扶贫一头连着扶贫资金效益发挥,一头连着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是扶贫资产管理最关键的环节。严格规范资产收益分配,明确经营性扶贫资产产生的收益全部要落实到相应产权人,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和公告公示的程序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收益主要用于贫困户公益岗位开发,剩余可用于补助特困群体和村内小型公益事业,体现精准性和差异化扶持。

(五)抓公开公示,促阳光运行。明确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必公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必公示,扶贫资产处置必公示,将公告公示贯穿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各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公告公示栏等,对扶贫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分级公告公示,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提高资产运营管理透明度,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六)抓督导调度,促工作推进。2020年创新“走访、调研、座谈、培训”一线调度推进的扶贫资产管理模式,先后赴阜阳、亳州、安庆、宿州、池州等地开展调研,召开培训会、座谈会5场。同时,“一月一分析研判,一季一通报调度”,加强分析研判调度,印发通报2期。督导各地建立完善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和处置台账,不断推深做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扶贫资产管理取得成效

(一)资产登记底数更清晰。通过做好扶贫资产清产核资、资产登记入账工作,全面摸清了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底数、当前的现状、带动的情况、减贫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建立了管理台账,切实做到了有账可查,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

(二)资产运营管护更规范。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行机制,使扶贫资产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每个资产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经营性资产通过协议明确对应经营主体的运营管护责任,公益性资产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三)资产效益发挥更充分。通过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强化了资产运营管护,杜绝了资产闲置浪费,扶贫资产带动贫困群众和村集体增收作用更加明显,带贫减贫的效益发挥更加充分。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为29.56万元,扶贫资产收益占比42.59%,其中贫困村平均为43.72万元,扶贫资产收益占比74.5%。

(四)基层管理责任更明确。各级不断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基层扶贫资产管理意识更强,责任更明确,思路更清晰,积极性更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效破解了基层扶贫资产没人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难题,也为下一步推进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夯实了基础、储备了人才、探索了路径。

(五)受益贫困群众更满意。在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过程中,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广播宣传等形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赢得了贫困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省扶贫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的督促指导,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紧盯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监管处置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资产管理绩效,推动资产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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