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来源:安徽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08 17:51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逐级审查基础上,经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张军等1011人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合肥市民政局等610个集体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5月1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单位:安徽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

联系电话:0551-62603253,62602214(传真)

联系邮箱:ahfpbz@126.com

附件:

1.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doc

2.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doc

安徽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

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