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加强村级小微工程监督,规范“微权力”运行,严防基层“微腐败”——

“阳光”照亮村级工程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3-12-11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村基础设施是发展乡村经济和改善村民生活的重要手段。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我省各地村级小微工程不断增多。这些工程既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

点多面广、审批程序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是村级“微权力”运行监督的重点难点

“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相信我的群众,我只想利用权力为自己‘捞好处’,最终损害了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宁国市宁墩镇吉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为自己利用职权“捞金”的错误行为悔恨不已。

此前,有群众实名举报张某某,在其任职一年多的时间里,将当地村级小微工程作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商机”,利用职务之便,在多个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中弄虚作假、虚报套取资金。

宁国市纪委监委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发现,张某某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村民组路灯亮化、村庄环境整治等多个工程中,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最终,张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村委会主任一职。

“小工程”连着“大民生”。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美化了村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然而,随着工程项目增多和投入资金加大,加之监管不到位,使得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成为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村级小微工程主要指以村(社区)为实施主体,施工单项合同价格较低、工程量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如修建整治山坪塘、蓄水池、灌溉渠,保障饮水安全、沼气、电力、农业产业发展等;二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如生产便道建设等;三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如垃圾、污水、黑臭水体处理,厕所、危房改建等;四是社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如修建村图书馆、卫生室、文化广场等。

“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审批程序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是基层‘微权力’运行监督的重点、难点。”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省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村级小微工程作为监督重点,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镇村绿化、道路工程、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剑指”基层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和工程款支付不规范、职能部门监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加大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监管力度。

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凝聚合力,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望江县纪委监委第一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在监督执纪中发现,华阳镇大号村党总支原书记伍某某,在担任大号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虚增工程量、虚开挖机作业等方式,套取资金25万余元账外保管,主要用于违规解决村招待费、杂项开支、村“两委”福利等。最终,伍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委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镇村工程建设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廉洁风险较大的事项,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治理。多地纪委监委将基层“小微工程”作为整治切入点和突破口,进行全面摸排起底,综合群众信访、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等,着力揪出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实施中暗藏的“微腐败”。

望江县纪委监委加强对道路、桥梁、住房、绿化等村级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聚焦招投标、工程管理等内容,成立督查组,采取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室组地”联动、“纪巡审”协作模式,重点整治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虚增或虚构工程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凤阳县纪委监委梳理了近三年办理的村干部违规承揽、插手本村工程的相关案例,分析研究村干部承揽工程的现状、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的表现形式、发生原因,查找、分析信访举报根源,研究针对性举措,解决难点堵点,打通中梗阻。

村级小微工程类型多、分布面广,存在问题发现难、监管难等监督难点。针对这一情况,宣城市宣州区、宁国市等地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协作区通过“交叉互查”“联动督查”等方式,定期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成果、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督促完善风险防控,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绩溪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县农水局联合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方面跟进监督,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76个,督促完成整改40个,移交问题线索2个。

既要重拳出击抓整治,也要扎牢制度笼子形成常态长效

“镇文明创建中心计划实施芜申运河(定埠航段)安防工程项目,现根据要求向镇纪委书面备案该项目预算金额等有关事项……”日前,郎溪县梅渚镇文明创建中心负责人将填好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重大事项报备单》交到了镇纪委工作人员手中,就该镇定埠村某村级工程项目进行报备。

“以前,村级工程谁来做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极易发生权力寻租、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郎溪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飞平告诉记者,为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工程建设中的廉政风险,今年该县出台《关于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重大事项报备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六类重点事项,按项目金额进行分层级报备,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该县纪检监察机构已收到村级工程项目报备63个,联合相关部门先后约谈9个政府投资项目责任人,到59个项目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管住村级小微工程,既要重拳出击抓整治,也要扎牢制度笼子抓好长效监管。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制度机制,通过公开晒权、联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等方式,让基层“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不断织密“监督网”。

怀宁县纪委监委依托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将村级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有关情况公开公示,实现村级工程线上实时监督。望江县纪委监委将村级工程项目纳入智慧纪检大数据监督应用场景,群众在手机上登录小程序就能了解村级工程的基本情况、招标情况及进展情况,对相关信息有疑问的可以一键投诉。

强化村级工程监督,需要擦亮基层贴身监督“探头”。枞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214个村(社区)探索建立乡镇纪委实时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双监督”模式,由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紧盯村级小微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等关键环节,开展贴身、实时“监控”。

据了解,我省反映村社干部问题数占检举控告总数的比例,由2020年的28.7%下降至今年的20.9%。“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强对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政策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实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全面护航乡村振兴。”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