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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16:27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浏览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综合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电话:0551-62999614,邮编:230002)。 

一、概述

2018年,安徽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府信息供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和部署推进。

扎实展开工作部署。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出台后,我省及时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8〕1号),从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加强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明确了24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对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关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等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扎实抓好工作推进。省政务公开办召开各市和省直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就年度重点任务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题调度,推动工作落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宣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与基层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各地各部门通过印发工作要点、召开会议、开展培训、完善制度等多种方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宿州市结合本市实际,将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四大类35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尤其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流程公开。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新闻发布、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多项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和厅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全省开展集中督查和政务公开“回头看”等活动,上半年开展了集中督查,重点督查年度工作安排、上年度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推进各地各部门强化重点任务部署落实,找准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完善;年中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督查,围绕各试点领域的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编制和信息发布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网站、实地抽查等方式,逐项明确被督查单位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主体,形成各单位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完善;下半年开展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活动,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召开省直单位集中检查会议,现场指出存在问题,同时分南北两片对16个市开展集中交叉互查,促进了全省工作整体提升。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明确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先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05号),明确了各项重点领域的公开重点、公开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要求,细化了落实举措、明晰了实施路径。

深化公开内容。全省各市、县(市、区)和承担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省直部门围绕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显著提升。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财政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滁州市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定了《滁州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内容。省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共梳理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事项8个方面62个具体事项,同时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教育领域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公开重点,并进一步细化了对高等教育、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突出公开重点。开设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和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开信息。各地各部门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各市普遍开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各领域公开信息。宁国市、灵璧县等县级政府网站也在突出位置展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三)力推试点创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

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根据国家试点工作安排,多措并举保障全省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9月份,全省18个试点县(市、区)(含8个国家级试点单位和10个省级试点单位)工作已全部完成,均高分通过验收。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项试点内容和我省增加的惠民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的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等标准规范,以及1+15的公开制度(机制、办法)。各试点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对各领域主动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完善,并及时对外发布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开展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选取5个市和4个省直部门先行先试,围绕“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参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梳理指南,全面修订主动公开目录,形成分类更加科学、名称更加规范、指向更加明确的公开目录和公开标准规范。省政务公开办通过召开推进会、论证会等形式,对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进行调度,宿州市、省教育厅等单位在深入研究和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并在2018年底前实现了新版目录和平台的上线运行,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四)强化决策公开和解读回应,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扩大公众参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积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省政府文件制定中落实公众参与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76号),就省政府文件草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列席省政府有关会议作出明确要求,同时规范了公众参与工作流程。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农村义务教育、重大政策落实成效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议题时,专门邀请公众、专家和媒体代表列席,充分听取意见。滁州市定远县积极通过网络、电视等新媒体扩大公众参与,在村(居)委员会设置电视会议直播,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会议内容;黄山市邀请公众代表和利益相关方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出台《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听取意见建议。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以科学化、系统化、常态化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为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估—督查—问责”机制,用评估检验决策效果,推进政策落实,取得实效,2018年共组织15个调研组分赴16个市,召开各类座谈会117场,走访部门和单位300余家,发放各类调研问卷7000余份,多角度、深层次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形成相对客观和专业的研判。

推动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宣传解读。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大力加强政策解读,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政策解读作为重中之重,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中心,加大相关文件的主动公开力度,在各级政府网站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专题,发布积极利用外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创新创业、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政策及其解读材料、推进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受到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黄山市广泛通过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部门解读等渠道,更多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全领域、全媒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重要政策12件次。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部门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聚焦脱贫安全环境发展核心问题 坚决打赢淮河行蓄洪区脱贫攻坚战》《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等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宣讲政策措施。省林业局在对《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进行文字解读时,网上同步发布政策解读视频。省政府重要政策文件全部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其中,在省政府网站刊发解读材料73篇,在省级媒体刊发解读文章66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或媒体政策吹风会宣传解读政策20次。同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对已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开展多维度、多频次的解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组织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开展千名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思想送政策送项目送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全省累计选派25612名干部深入231154家各类企业,将省级真金白银惠企政策汇编成政策清单,将全省印发的“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技工大省、促进高质量发展30条、民营经济发展30条等一系列政策送进厂房车间,深入宣传解读政策,倾听意见建议,推动政策落地。针对企业反映的各类营商环境诉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关切,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

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和舆情反映,积极主动做好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省农业农村厅就我省多地出现非洲猪瘟疫情通过人民网等官方渠道作出权威回应。省食药监局在应对“亳州中药材市场乱象”、“问题疫苗”等事件中,能及时做好舆情态势分析和舆情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通稿,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化解公众疑虑。省残联依法依规受理残疾人咨询举报,及时回复残疾人网络问政。淮北市通过市长热线、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民意征集、在线调查、舆情回应等栏目,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回应群众关切,2018年发布回应关切34期,对群众关注的57件事项进行了回应。

(五)做好培训考核,强化工作保障。

组织开展培训。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省内外政务公开领域的权威专家、知名学者授课,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通过培训,丰富了知识、提高了认识、增长了本领。先后开展南北片2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活动,围绕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对各市、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深入做好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评,采取第三方机构独立测评、专业机构网上测评和省市双向互评三维联评方式,并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充分体现各单位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广参与、多维度的全方位考评体系。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及时反馈各单位问题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从考评结果来看,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步明显,各市考评成绩均能达到80分以上,省直单位得分也有明显提升。考评中年度重点工作相关指标得分较高,反映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良好,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监督员、政府会议开放等创新举措得到示范推广,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得到社会认可,政务公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政策落地见效、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8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7.3万条,比上年增长1.33%,其中规范性文件7.42万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4.93万条,政府文件13.11万条,行政执法信息34.52万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01万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9.68万条,招标采购信息26.32万条,应急管理信息7.34万条,审计信息1.67万条,重点领域信息119.13万条,其他信息137.17万条。

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61万条。各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99.06万条,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89.54万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90.1万条。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方面。我省坚持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调整事项对应调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修订、颁布涉及权责事项作相应调整,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皖政〔2018〕43号),及时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调整情况向公众公开,在推进权力精简下放的同时,更加注重清单的规范完善。一是对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从方便服务对象“看”和“办”的角度,对权责事项的名称、依据和办理流程等进行规范优化。二是注重放管结合,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强化清单刚性约束。三是坚持改革联动,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盐业体制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等专项改革涉及的权责事项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发挥改革综合效应。经调整,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减少65项,省级政府权责清单项目数由1513项精简至1448项。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坚持制度引领,出台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一体化推进全省预算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范围,预算绩效目标的50个项目全部向社会公开,涵盖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年度预算安排和预算绩效指标等内容;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省福利彩票中心和省体育彩票中心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在公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7张决算收支报表和1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的同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各项决算情况作出了说明,增加了专有名词解释。

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披露相关信息,积极通过媒体公布债券发行额度、利率期限、对应项目详细情况、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还本付息等信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做好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分类债务余额、新增政府债券额度、资金使用偿还情况、主要用途等信息公开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督促18家相关省直部门编制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公开目录,做好省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务公开网开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发布相关制度文件和各类公开信息。各市普遍开设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或目录,集中公开本市相关信息,部分市还推进各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实现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全周期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细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将相关应公开内容纳入主动公开目录,通过部门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共梳理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事项8个方面62个具体事项,同时明确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印发《2018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全省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2.9万条。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组织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结合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梳理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开设相关专题和目录,实现信息常态化、高质量公开。省政务公开网开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整合省直相关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实现相关政府信息“一站式”公开。

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省扶贫办通过部门网站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扶贫项目、社会扶贫、驻村扶贫、贫困退出等信息,各市、县(市、区)依照省扶贫办制定的标准规范,细化公开目录,基本实现各类信息常态化公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按月发布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流浪救助等统计数据,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低保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政策、对象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数据详细到每个市和直管县。在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供养标准、供养人数、资金支出金额等情况。在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助参合参保标准、直接救助人数、重点救助比例、资金支出等情况。在临时救助方面,按季度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在流浪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人数、滞留安置人员和累计使用救助资金情况。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校教学质量报告、高校就业质量报告、高校信息公开报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高校招生信息、高校财务信息、教育督导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省教育厅制定《教育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明确了29个事项的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等,形成了具有教育特色的主动公开标准规范。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了37个事项的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内容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等,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省食药监局修订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标准》,全年累计发布食品抽检信息50期共17349批次,食品监督检查信息33期,组织编制并发布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全面分析和评估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开发布。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栏目,集中公开重点环保信息。“污染防治”栏目重点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重点发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及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同步公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有关信息。“生态保护”栏目重点公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创建、绿色发展及相关政策信息和管理信息。“环境质量”栏目重点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定期公布主要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各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公布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加强重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根据事故灾难、自然灾害演进过程,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灾害及灾难预警、事故应对处置、事故挂牌督办、事故整改评估等内容,及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信息。全年共发布事故灾难信息90条,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信息39条。黄山市黄山区S103线“2017.4.24”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六安市霍邱县“2017.6.5”较大乡镇自用船沉没事故、滁新高速公路阜阳段“2017.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阜阳市临泉县“2018.2.2”较大火灾事故等事故调查报告在网上全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编制公共文化领域主动公开标准规范(包括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及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推进各类公共体育赛事、公共体育活动、体育健身消费、科学健身指导等信息公开。

建议与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各地、各部门普遍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专栏,全面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93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903件。

(三)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省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省政府重要信息,全年发布各类信息8930条。在省政府网站设立“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专栏,在安徽省政务公开网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不断增强公开效果。

2.政府公报。全省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8.2万余条,内容包括政府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等,省政府公报要目及时在《安徽日报》显著位置刊登,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供读者查阅。

3.新闻发布会。全省共召开5539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2052场;举办省本级新闻发布会75场,发布会图文直播浏览量超过350万人次。

4.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全年发布各类信息8495条,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进行了全面、生动的解读,共收到评论7万余条,完成留言办理事项336件。

5.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12345”热线平台)。安徽省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体系正式上线运行,形成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理、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多方位、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务热线服务。全年受理事项46513件,办结46271件,办结率99.48%,满意率99.5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28件,比上年增长26.49% 。其中,当面申请数1809件,占15.83%;传真申请数187件,占1.64%;网络申请数5909件,占51.71%;信函申请数3523件,占30.83%。申请量居前的事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城市规划等方面。 

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784件,比上年增长32.25%,在申请答复的1677件,属已主动公开的243件,属同意公开的318件,属同意部分公开的221件,属不同意公开的10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8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7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5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75件。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44件,比上年增长25.47%。在对申请答复的9213件,属已主动公开的2520件,属同意公开的2845件,属同意部分公开的792件,属不同意公开的43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74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3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2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414件。 

全省不同意公开答复541件,涉及国家秘密的33件,商业秘密的28件,个人隐私的84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38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244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14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对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77件,其中维持40件,依法纠错9件,其他处理28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9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2件,败诉1件,其他处理6件。对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939件,其中维持584件,依法纠错92件,其他处理263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658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33件,败诉52件,其他处理17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设立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其办公室承担,各市政府均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据统计,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16081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主要任务均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还需进一步丰富形式、提高质量、增强效果等。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根据新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围绕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省、市两级及其相关部门细化完善各领域公开标准规范,做好已出台标准规范的落实工作,突出实质性内容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总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强成果推广应用。总结试点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依据2019年国家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各地、各单位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实效。推进各地、各单位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制定政策解读标准规范,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实效;推动政务舆情回应更加积极主动,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局面。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加强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电子版政府公报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全省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万条

387.3

其中:1.省政府及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 

万条

8.61

      2.市政府及其部门 

万条

99.06

      3.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 

万条

189.54

      4.乡、镇政府 

万条

90.1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全省全年依申请公开受理 

11428

其中:1.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784

对申请答复 

1677

属已主动公开 

243

同意公开 

318

同意部分公开 

221

不同意公开 

108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389

申请信息不存在 

270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53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75

2.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644

对申请答复 

9213

属已主动公开 

2520

同意公开 

2845

同意部分公开 

792

不同意公开 

433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746

           申请信息不存在 

339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124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414

 

 

附表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 

106

其中:1.行政复议数 

77

2.行政诉讼数 

29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 

1597

其中:1.行政复议数 

939

2.行政诉讼数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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