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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 15:19来源: 省扶贫办浏览量:

各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脱贫攻坚战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开展精准帮扶、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二、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种植)、家庭牧场(养殖)、家庭工厂(作坊)、家庭市场(电商)等“短平快”项目。采取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分散发放等方式,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短缺或供应不足问题。对带贫成效较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落实复工复产、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帮助渡过难关。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大力推进就业扶贫。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劳动力信息、就业意愿和技能培训情况。合理开发乡村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宣传防控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加大网络、电视等媒介招聘力度,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引导贫困劳动力分批有序错峰外出务工。创新网络培训方式,加强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帮助就业扶贫车间做好复工前的卫生防疫、消毒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逐步恢复生产经营,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三)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创新产销对接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鼓励定点帮扶单位、承担结对帮扶任务的县(市、区)、帮扶企业等采取线上方式定点采购帮扶县(市、区)和帮扶贫困村的农副产品,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农副产品销售问题。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大力推进电商扶贫。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服务网点有序复工运营,通过“电商企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帮助贫困群众参与网上销售。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电商培训,大力培养农村电商实用人才。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收集,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在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和生产资料下行功能,帮助贫困地区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有条件的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户农产品,并按政策给予补助。

(五)大力推进金融扶贫。指导承办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春季生产需要和恢复生产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进度,优化业务流程,引导贫困户通过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承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切实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三、千方百计开展精准帮扶

(六)积极开展联系帮扶。疫情防控期间,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开展线上帮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加强与帮扶贫困户的联系沟通,优化调整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指导帮扶贫困户做好疫情防控,保证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了解帮扶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现状,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七)积极开展驻村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一律到岗履职,深入一线,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要科学研判疫情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认真谋划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做到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结合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八)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对接帮扶贫困县和帮扶贫困村,帮助解决疫情防控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帮扶贫困县、帮扶贫困村科学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帮扶资金,精准安排帮扶项目。要切实解决好驻村帮扶干部的家庭生活困难,消除他们后顾之忧。

(九)积极开展县域结对帮扶。帮扶双方要加强联动合作,利用各方在医务人员、社会治理、防疫物资、农副产品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互援互助。承担帮扶任务的县(市、区)要及时调整帮扶计划,提前落实帮扶资金,科学谋划帮扶项目;要结合疫情防控,支持被帮扶县(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十)积极开展社会帮扶。动员和引导帮扶企业在资金投入、防疫物资等方面支持贫困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和指导帮扶企业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发起捐赠活动,助力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充分发挥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点对点”帮扶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四、千方百计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十一)切实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要结合疫情排查,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要关心关爱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贫困户,定期开展走访,进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吃穿、住房、饮水等方面的困难,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十二)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等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因疫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正式反馈问题后,要实行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

(十三)切实抓好深度贫困攻坚。重点做好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的政策举措完善、短板弱项查摆、整改措施制定、年度项目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等工作。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十四)切实抓好挂牌督战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督战目的、督战范围、督战任务、督战方式和工作要求。抓紧组织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高、脱贫难度较大的7个县和12个贫困村开展挂牌督战工作。

(十五)切实抓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制定出台《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管理。以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落实临时救助帮扶措施,防止因疫情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

(十六)切实抓好贫困县退出和脱贫攻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督促和指导2019年拟摘帽的9个贫困县对照退出标准,全面补缺补差;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条件具备后及时启动贫困县退出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制定脱贫攻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经费落实、乡(镇)村户抽取等具体事项,加强与试点地区的工作衔接。

(十七)切实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围绕“补短板、打基础”,针对疫情影响可能造成的短板弱项,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调整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加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调整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抓紧启动项目招投标,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求真务实、一抓到底,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抓好落实。疫情较重地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要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疫情较轻或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紧向前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撑。要聚焦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抓紧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要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困难,加大项目、资金等要素投入,及时打好政策“补丁”。要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三)创新工作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安排与扶贫相关的出差调研、集中性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采取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调度、电话调度等方式开展工作部署和督导。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正能量。

(四)改进工作作风。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充分利用扶贫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利用,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困难,做好疫情防护保障安全,确保身心健康。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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