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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库建设及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通知》系列解读视频之四

——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20 16:09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库建设及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通知》系列解读视频之四——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安排

2023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年度项目安排需要做到两个聚焦:一是聚焦优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聚焦“两强一增”行动计划。

具体来说,项目安排需把握三个重点支持:一是重点支持一批龙头带动、镇村联建、三产融合、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以及冷链仓储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把产业振兴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鼓励各地探索有效方式,以衔接资金开展“双招双引”,加快补上农业产业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二是支持一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应对新冠疫情项目,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资金和项目保障。三是支持一批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但要注意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为加快项目实施,中央和省级资金已经提前下达到各县(市、区),后续资金也将陆续下达,各县(市、区)要积极作为、压茬推进,严格按照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匹配到具体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确保项目60天内开工建设,杜绝“资金等项目”情况。

这里需要重点强调一下,要保持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严肃性,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调减幅度较大的县(市、区)将进行通报,结果做为2023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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