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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库建设及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通知》系列解读视频之六

——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3-03-20 16:15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库建设及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通知》系列解读视频之六——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县级一定要用好这项特惠政策。衔接资金项目涉及到的行业部门、项目类型都很多,县委、县政府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有效整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力量,统筹谋划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把衔接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为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农户增收以及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作好资金项目支持。

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从严从实强化县级监督管理,优化资金项目管理流程,可以采取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集中联合办公、集成化办理等多种方式,压缩审批时间,推进项目早日开工、投产、达效。要用好政策红利,对符合条件的村庄小型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要主动作为,按相关规定落实简易审批政策;今年的项目可以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要优先予以支持,尽可能多的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务工。

高度重视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完工项目及时进行资产确权登记移交,原则上第二年一季度前要完成相关工作。完工项目要尽快投入使用,落实好盘活用好项目资产的各项措施,使之发挥更大作用,不能出现项目建成即闲置的情况。

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的作用,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尤其要对重大项目要做好定期实地核查,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支持进度数据真实可靠。要积极发挥各类监督作用,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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