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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做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2 10:49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2021512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县域结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做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2110现对《关于坚持做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012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强调继续坚持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定期对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202133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10,提出在新发展阶段,有必要坚持做好这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上述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定点帮扶工作,助力定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省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确定了新发展阶段我省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

总体要求省直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全方位支持定点帮扶县,强化帮扶责任,创新帮扶方式内容,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各市、县(市、区)要参照《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地的定点帮扶工作。

主要任务一共6。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工作谋划。与定点帮扶县一起分析发展现状,制定好帮扶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二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指导定点帮扶县调整工作重心,帮助做好过渡期内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坚持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督促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细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三是发挥单位优势,帮扶产业就业。充分发挥省直单位优势,立足定点帮扶县实际,接续帮助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持续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四是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开发式帮扶,广泛宣传引导,指导定点帮扶县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聚焦乡村振兴,推动全面发展。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定点帮扶县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改善脱贫地区双基条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深化消费帮扶和社会帮扶。六是加强基层党建,完善乡村治理指导定点帮扶县通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组织保障一共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定点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二是坚持选派干部。继续向定点帮扶县选派挂职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做好定期轮换和交接工作,指导其把主要精力放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加强对挂职帮扶干部的管理和关心支持。三是稳定结对关系。明确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总体保持稳定,两年后适时调整。四完善牵头机制。明确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五是优化考核评价。结合定点帮扶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开展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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