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来源: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0-12-14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86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审核评议,拟决定给予李春艳等5位同志、涡阳县扶贫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记大功奖励(名单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记大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记大功奖励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

联系单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663827、62663783(传真)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安徽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记大功集体(共4个)

涡阳县扶贫服务中心

宿州市县乡公路管理处

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临泉县人民医院

二、记大功个人(共5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春艳(女)

淮北师范大学保卫处副处长(砀山县葛集镇毛雷庄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余  静(女)

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花石乡大湾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

张 和

含山县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西藏自治区错那县教体局副局长)

娄 庆

安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督办科负责人(安庆市交通运输局抽调)

殷春生

民进合肥市第九中学支部主委、教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高级中学教务副主任)